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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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掇刀区,因三国名将关羽在此屯兵时将刀掇于巨石而得名。是楚文化、三国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1992年,成立“荆门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11月,成立“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1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荆门市掇刀区”。辖团林铺镇、麻城镇、掇刀石街办、白庙街办,国土面积616平方公里,总人口22.23万人。现已形成以石油化工、医药、机械制造为主导的工业体系。有年加工原油500万吨的——荆门石化总厂,有华中主火力发电厂——荆门热电厂,有上市公司——百科药业集团,有中国最大的水阀门制造企业——普安阀门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响岭岗东周文化遗址被考古专家考证为一处保存较完好的地下楚文化宝库。掇刀石、望兵石、古驿道、马跑泉、关帝庙、长坂坡古战场等三国遗迹尚存。历史名人有辛亥革命时期的留德医学博士陈雨苍、新中国上将陈士榘、少将邓家泰,还有当代画家李可梅等。